羽絨服女裝
本次抽查依據GB/T 14272-2021《羽絨服裝》等標準的要求,對羽絨服裝產品的甲醛含量羽絨服女裝、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堿汗漬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纖維含量、羽絨含絨量、絨子含量等項目進行了檢驗。
本次抽查發現山東希努爾男裝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銷售的1批次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不合格項目為絨子含量。山東希努爾男裝有限公司高密分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銷售者、標稱生產者,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監督抽查的有關規定,做好不合格結果處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