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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開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好兄弟服裝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當事人于2023年9月15日與天津市寶坻區鴻順凱泰服裝加工廠訂立合同,采購15件短款羽絨服貼牌進行銷售,上述產品通過當事人設立在京 東商城上的店鋪“斯博蘭帝童裝旗艦店”已全部銷售完畢。當事人的上述產品經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經抽樣檢驗羽絨含絨量、絨子含量項目不合格。當事人上述產品的成本總額為3000元,銷售總額為4522.96元,獲利1522.96元,即當事人產品的貨值金額為4522.96元,違法所得為1522.96元。
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當事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二條,該條規定:生產者生產產品,不得摻雜、摻假浙江童裝時尚女裝羽絨服批發,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貨值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定,對當事人罰款4522.96元;沒收違法所得1522.96元;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
天眼查顯示,該公司已非第一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被處罰。2019年,其被北京市豐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元;沒收不合格戶外登山鞋1雙。此外,在2017年和2022年還兩次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被移出。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好兄弟服裝服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顧朝獻。經營范圍包括銷售服裝、服飾、鞋、帽、玩具、箱包、皮革制品、紡織品、醫療器械Ⅰ類、醫療器械Ⅱ類、五金產品、日用品;技術開發;技術進出口;貨物進出口;加工服裝(限在外埠從事生產活動);銷售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