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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復路商貿城多次被規劃部門認定為違建,幾年過去了依然矗立在柳鳴路上,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灞橋分局稱至今未收到城管部門處理回函,灞河新區管委會城管執法局稱違建罰款“罰不下去”。300余商戶多年無法入駐,在政府搭臺多次協商后,遞交了退款申請但至今未果,涉及資金上億元。
馬先生2013年11月3日與陜西鎧達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鎧達公司”)簽訂合同,投資了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康復路商貿城)商鋪22.6萬元,使用權10年,合同約定使用期限10年,從馬先生收到商鋪鑰匙滿30日起算。
“康復路商貿城2015年底才完工,但2014年鎧達公司就強迫我們收房,要開始計算使用時間,我們無奈之下將鎧達公司起訴到法院,才知道康復路商貿城竟然只是紡織城客運站的組成部分,不是獨立于紡織城客運站之外的一個單獨樓棟。鎧達公司和客運站有協議,客運站提供土地,鎧達公司蓋樓招商,私改土地用途,未批先建,規劃灞橋分局多次認定康復路商貿城為違法建設,根本達不到合法交房條件。”馬先生說,像他這樣買商鋪的業主有300多人,涉及資金上億元,大家從2015年開始向法院起訴,先是主張合同無效敗訴,后來主張交付商鋪無效,一審勝訴二審再次敗訴。
11月28日至29日,華商報記者分別見到了多位商戶代表,大家紛紛表示,近年來一直在向原西安市規劃局、規劃灞橋分局、灞河新區管委會建設局、西安市消防支隊灞橋大隊等單位申請信息公開,得到的回復均為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康復路商貿城)項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也未進行過消防驗收?!凹热皇钦J定的違建,為啥這么多年過去,沒有任何處理措施,市政、交通用地違建商場就沒人能管得了?”商戶說,這幾年,西安市信訪辦、市交通運輸局、灞橋區信訪局等部門多次搭建平臺,鎧達公司、客運公司和商戶代表三方協商,2018年協商后業主登記遞交了退款申請,但至今也未見任何退款,“我們讓步,希望等商貿城取得了合法手續能入駐營業時再起算使用年限,鎧達公司也不同意”。
11月28日下午,記者和商戶來到紡織城客運站。紡織城客運站一負責人說,不清楚康復路商貿城的事,是否是客運站的土地也需要了解,了解此事的人開會去了。
11月29日,該負責人回復稱,這是康復路商貿城商戶與鎧達公司之間的糾紛,紡織城客運站從未參與過此事,和紡織城客運站沒有任何關系。具體事項,可以詢問鎧達公司康復路商貿城的負責人。
11月28日下午,商戶代表當著記者面聯系鎧達公司一徐姓女負責人,咨詢康復路商貿城一事,對方稱:“你們不是打官司嗎?那就該找誰找誰吧?!彪S后便掛斷電話。而記者隨后撥打徐姓女負責人電話時,則提示無法接通。
在商戶提供的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上,記者看到,“紡織城客運站”項目位于長樂東路以北,柳鳴路以東,華陽城以西,2008年、2010年客運公司以劃撥方式取得兩宗142.248畝國有建設用地。其中,宗地一面積98.933畝,土地證號西灞國用(2008出)第708號,用途為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宗地二面積43.315畝,土地證號西灞國用(2010出)第362號,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告知書稱,客運公司在未經規劃審批、未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情況下,在上述兩宗地部分區域建設康復路商貿城。2014年7月,規劃灞橋分局向該公司送達《關于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并向區綜合執法局遞送《違法建設認定書》。截至目前,該單位未辦理相關土地用途變更手續,屬未批先建違法使用土地。告知時間為2019年2月12日。
今年9月23日,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灞橋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顯示,2014年7月15日,向建設單位送達《關于停止違法建設通知書》,2016年作為遺留違法建設項目已轉至灞河新區城管執法局處理。
2018年11月20日小孩童裝批發網址,西安市規劃局灞橋分局將關于違法建設認定的函,轉至西安市城管局灞河新區分局,請城管部門依法查處,在結案后將處理結果回函告知。并附違法建設現場照片及位置圖,正是康復路商貿城。經查,西安紡織城客運站、鎧達公司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灞橋區長樂東路以北,柳鳴路以東,紡織城客運站用地范圍內建設5層鋼結構商業服務樓,總建筑面積約70000平方米。存在違法事實: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建議按《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11月28日,記者陪同多位商戶來到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灞橋分局,規劃科工作人員介紹了康復路商貿城的情況,該項目至今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證是紡織城客運站的,“一個項目要在規劃局辦用地證和工程證,還要在建設局辦施工證,然后蓋樓,蓋完后規劃還有竣工驗收。前置手續全部辦完后,規劃竣工驗收,人防、消防全部合格,綜合驗收完之后,理論上才能交付業主。康復路商貿城現在手續都沒辦完,不可能有竣工驗收,違法建設認定我們已經出具了。”
違法建設認定多年仍是違法狀態,為何一直沒有處理?工作人員介紹,違建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就限期整改并處以罰款,無法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處罰款。能消除影響的就先完善經營處罰,處罰完畢之后補辦手續,進行合法化?!鞍l違建認定函給城管局后,截至目前未收到任何來函說已按認定處理完畢,或是在處理途中出現任何問題需要規劃局予以明確。如果他們來函,我們會對違法建設認定函進行補充說明奔跑的小孩童裝尾貨批發,再回過去?!痹摴ぷ魅藛T說,2016年前,違建認定和拆除、處罰等處理工作都是規劃部門在做,2016年后,規劃部門只認定違建,由城管執法局拆除或處罰,行政、執法工作中間有分離,工作轉交至下一步后至今沒有收到城管執法局來函,目前沒有明確的文件規定處理流程時限。
11月28日,華商報記者和商戶來到西安灞河新區管委會城管執法局二大隊和監察科了解情況。二大隊一負責人稱,2018年11月20日規劃灞橋分局將康復路商貿城的違建認定函轉至城管,2018年12月城管對鎧達公司下發處罰決定書,罰款1540萬元,“我們認為鎧達公司是建設方,同時也是盈利收益一方,所以就給鎧達公司下了處罰決定。但沒罰成,反而被鎧達公司起訴了。鎧達公司認為有兩個問題,一是因為罰款數額大,流程上少了聽證環節;二是處罰主體不明確,鎧達公司認為土地是紡織城客運站的,客運站才是處罰主體?!痹撠撠熑苏f,程序問題確實是城管的責任,所以城管局和鎧達公司經過法院調解撤訴了。目前,城管執法局監察科已給規劃發函,要求明確處罰主體。
該局監察科一工作人員稱,已經發函給規劃部門,但無法透露發函內容,需要申請信息公開。隨后,該局辦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局長不在,申請信息公開要等局長回來,明天再來?!?
11月29日,記者再次來到灞河新區城管執法局,監察科負責人說,撤訴之后,11月7日城管局給規劃灞橋分局發函,請對方明確處罰主體,“避免再出現我們下了處罰決定,被處罰的單位又說我們罰錯了。”
2018年的違建認定函上,規劃灞橋分局明確提到了西安紡織城客運站、鎧達公司兩家,城管為何只給凱達公司下處罰決定?
“因為我們覺得鎧達公司好罰一些,客運站是國企、事業單位那種性質,不好罰。我們也想趕緊推動這件事的進展,因為如果一直處罰不下去,就無法進行下一步完善手續。現在已經這樣了,追究這個沒法說,下一步我們就讓規劃部門再明確處罰主體。規劃部門沒有收到函可能是因為國土和規劃合并,流程時間較長?!北O察科負責人說,但依舊拒絕商戶申請關于此函的信息公開。
11月29日,西安灞河新區管委會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負責人說,目前康復路商貿城的土地性質仍未變更,還是市政公用設施用地和交通運輸用地。
關于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康復路商貿城)目前土地變性審批進度,規劃灞橋分局書面回復蓋有西安市國土資源局征地信息公開管理專用章,稱2018年3月,規劃灞橋分局出具的規劃條件,將兩宗地共142.248畝土地調整為三個地塊,地塊一98.361畝綜合交通樞紐用地,地塊二32.507畝商服用地,地塊三11.379畝商服用地,上報了該宗地的審批方案,待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審批。在審核過程中西安市資源規劃局提出,西安市交通運輸局將該項目中的交通用地調整為商服用地,是否上報市政府批準,“待市交通運輸局完善后,市資源規劃局即可上會審議?!?
記者通過多方采訪得知,康復路商貿城有土地證、沒有工程證,土地是紡織城客運站的土地,至今仍未變更土地性質,樓是鎧達公司建的,屬于未批先建,但紡織城客運站和鎧達公司均對雙方關系避而不談。
早在2016年5月4日,灞橋區法院一審判決書中就已經審理查明了紡織城客運站和鎧達公司之間的關系。2016年9月7日,西安中院的二審判決書上也同樣提及說明了這兩家公司的關系。
2011年5月18日,鎧達公司與西安紡織城客運站簽訂合作建設合同,該客運公司在西安市灞橋區紡北路紡織城客運站內有一處用地性質為交通運輸用地,面積約40畝,附土地證復印件。鎧達公司欲在該宗土地上建設一棟綜合服務大樓,經客運公司同意,由鎧達公司投資建樓。雙方約定,該項目建成后所形成的全部房產,鎧達公司無償使用8年,如建筑面積超出6萬平方米,鎧達公司可無償使用9年;如超過10萬平方米,鎧達公司可無償使用10年;如超過10萬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積每增加2萬平方米,鎧達公司的無償使用期增加一年。從紡織城客運站開業日期計算鎧達公司無償使用期的起始日期。鎧達公司無償使用期完畢后,可有償租用20年。
在2015至2017年之間,商戶先向法院起訴鎧達公司,主張與鎧達公司簽署的合同無效,從灞橋區法院到西安中院到省高院,請求均被駁回。雙方主要爭議焦點為康復路商貿城到底是不是違建,商戶一方認為,因為手續不全是違建,不具備交房條件,所以合同無效。灞橋區法院2016年5月4日的判決書顯示,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屬于紡織城客運站的配套設施,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所使用的土地系國有出讓土地,具有國有土地使用證,紡織城客運站總平面圖已通過相關部門審批,故商戶認為綜合服務中心無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系違法違章建筑的理由不能成立。
2017年6月15日省高院的裁定書顯示,該院經審査,認為西(安)咸(陽)國家公路西安紡織城客運站運輸樞紐(以下統稱紡織城客運站項目),該項目系經西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立項批準建設的西安市市級重點建設項目。項目立項后,一期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二期含有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經本院審查,《紡織城客運站項目總平面》圖紙已有西安市紡織城地區綜合發展辦公室、西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隊、西安市環境保護局、西安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等行政部門的書面審批意見,由此可見二期的后續手續正在進一步完善中。當時沒有任何行政部門確認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系違法建筑,綜上可以說明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已經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有別于違法建筑。
對此,規劃灞橋分局規劃科工作人員說,紡織城客運站有工程證并不代表康復路商貿城有工程證,平面圖上的并不一定都是有手續的,“司法方面的理解程序我不懂,但從規劃來講,看規劃圖上哪些是經過批準,是要看證載提到了哪些,比如地上幾層干什么用,有多少個車位等,都會寫得很清楚。證載了什么就是批準了什么,規劃部門對違法建設認定就是看有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沒有工程證就是違法建設,總平面圖可能畫得很大,但證載上沒有的就是沒有批準的,就是違法的?!?
據規劃灞橋分局信息公開告知的西安紡織城客運站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顯示,建設規模中總建筑面積44029平方米,面積僅為康復路商貿城的一多半。包括客運大樓一幢,安檢報班修理車間一幢,公廁共三座,民航售票、旅游咨詢處兩座,地鐵連樓通廊一座。其中,未見關于紡織城客運站綜合服務中心(康復路商貿城)的任何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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